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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威尼克斯人江苏无锡发布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

发布时间:2024/10/11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澳门威尼克斯人江苏无锡发布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,15日,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布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涉及直播平台、教育培训、餐饮消费、食品安全等常见的消费纠纷问题。

  宜兴某紫砂艺术有限公司自2019年12月份起,在某直播平台上通过网店销售紫砂壶。当事人伪造了编号为WT20190150的江苏检验检疫陶瓷检测实验室的检验报告用于其销售的紫砂壶,以误导和欺骗消费者;同时将2016年才来宜兴学习制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“小妍”宣传“包装”成13岁开始跟随爷爷学习制壶、从曾祖父辈传承专研紫砂壶制作,以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以此牟利澳门威尼克斯人

 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的处罚。

  无锡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,通过某电子软件使用消费者信息的行为。该公司主要从事收藏品、字画销售。在经营过程中,当事人自2019年10月起,使用某电子软件反复呼叫消费者的联系电话,将通话中收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,经加工后存储于该系统中,以便于该公司甄别潜在消费对象,以及向消费者推销其所售收藏品、字画等商品。该公司在上述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过程中,未征得消费者同意。

  办案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》及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针对群众反映新吴区某农贸市场部分鱼摊所用电子秤存在“短斤缺两”现象,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及无锡市计量院,对涉事农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。经查,涉事农贸市场共有13个摊位的商贩所用电子秤无计量检定合格标签,并存在铅封破损的情况。检查人员利用快速破解技术与经验,现场破解了部分电子秤的“后门密码”。通过该密码,商贩能够控制电子秤在称重准确与“8两秤”甚至“7两秤”之间进行切换。

  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13台电子秤予以没收,并对13名商贩各处罚款2000元澳门威尼克斯人,合计罚款26000元。

  该火锅店储存活鱼的鱼槽及菜单上均有“中华鲟”和“长江鮰鱼”的字样及价格,店内也制售标称“中华鲟”和“长江鮰鱼”的石锅鱼火锅。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所售“中华鲟”等淡水鱼的人工繁育证明、销售专用标识及进货采购凭证和票据。经甄别鉴定,当事人标称“中华鲟”、“长江鮰鱼”的淡水鱼均为水产外来种,在长江干流不存在天然野生种。

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的规定,属于虚假宣传行为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并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万的行政处罚。

  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接门移交线索,反映王某将快过期的产品修改成新的生产日期然后出售。经查,2018年12月起,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,开始销售保健食品、普通食品,货值金额合计153330元,获利37300元;自2019年9月20日开始更改有关食品的保质期、生产日期,货值金额为51580元,获利15400元。

  办案部门对当事人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,并罚款15333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经查,当事人于2014年11月7日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始自行调配点痣产品并进行销售。点痣产品无标签标识,无产品标准,未经化妆品、药品认证。店内张贴的“祖传配方”及“药监局备案”无相关依据。通过专家鉴定,产品为弱碱性产品,对皮肤有程度不一的腐蚀作用,并难有“祛痣斑痘疣不留疤”的功能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办案部门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4万元的处罚。

  当事人丁某通过朋友安某某从江苏淮安市购进假冒“飘安”牌口罩43400个,货值29280元。并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向好友销售上述假冒“飘安”口罩。经查,涉案假冒“飘安”口罩已售出43160个,存240个未销售。

  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锡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丁某、安某某销售假冒的“飘安”口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.637万元的处罚。

  八、惠山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、无证经营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发布违法广告案

  经查,当事人销售的“米旺”牌米酒为无证企业生产的食品;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,在其开设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“圈经济”优选商品平台上销售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;在平台上对普通食品宣传为胶原多肽十大功效;发布广告宣传“圈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家让C端所有活跃用户都挣钱的获利平台”等,且无法提供相关依据,属于虚假内容。

  办案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合计617384.85元的处罚。

  2020年4月,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,称某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电费时存在多收费现象。接到投诉举报后,办案部门对该物业公司开展调查。经查,当事人已享受政府电价调整的退补和抵扣澳门威尼克斯人,但在规定日期内未向终端消费者退还多收电费,构成了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九条所列的价格违法行为。

 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,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及侵害消费者权益,宣传“原价3888 现价58 你将获得:①三节1对1课程,②一周晚陪读,③1对1升学定务,④学科知识点测评”,该培训套餐于2020年6月20日开业起开始销售,而在开始销售前未有过该标称3888元套餐的销售记录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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